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太阳集团tyc4633转专业实施细则

2024-12-03 09:34

为确保全日制普通本科员工转专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根据《太阳集团tyc4633员工学籍管理规定》《太阳集团tyc4633员工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正强  张  莉

副组长:李景国  

成  员:宋亦薪  李华夏  于大海  王志刚  董芳芳  孔凡霞  唐万辉  郜战红  余孝军  文晓波  文 华  曾豪  孙 淋

秘  书:任芳新

公司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知津楼C203室

(二)具体职责

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整体方案,向员工提供转专业政策咨询、接受转专业申请、资格审查、转专业考核以及数据汇总和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

二、转专业条件

(一)员工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较高,身心健康,勤奋努力;

2.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了解,并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

3.全日制本科大一在籍员工,注册手续齐备,已完清转出专业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4.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入学以来修读课程(含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单科总成绩在80分以上,所有课程不存在不及格或补考情况。

(二)员工申请转专业的限制性条件

1.受处分未解除的;

2.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的员工不能转专业;

3.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不能跨类转专业;

4.对口招生的员工不能转专业;

5.未参加统一高考的单独招收员工不能转专业;

6.专科起点的本科员工不能转专业;

7.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员工不能转专业;

8.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员工,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能转专业;

9.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其它不能转专业情形。

三、 转专业工作流程

1.向当前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转专业审批表》,《转专业审批表》需经所在学院的主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

2.向公司提交《转专业审批表》、入校以来成绩单及其他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公司根据转专业条件进行初审;

4.根据转专业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核方式,一般采用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5.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拟接收人数以学校当年下发为准。

四、转专业考核方式

申请转入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的员工需参加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笔试、面试总分各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一票否决,不参加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如拟接收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政治成绩排序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笔试内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素养以及思政专业相关知识测试。

公示渠道:太阳集团tyc4633公告栏

附件:《转专业审批表》

附件.docx


太阳集团tyc4633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