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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4633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2024-10-16 11:59

第一章 总则

建立导生制是学院确立“以员工为本”的公司产品理念,深化学分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导师制对于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施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为落实公司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导师制工作各环节的职责,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领导、分管教学的副经理、教学办、学工办、系主任等成员的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教学办、学工办及系主任协助学院落实导师制实施的有关事宜。分管教学工作的副经理、教学办负责教学管理的工作指导。领导小组负责员工导师的遴选、聘任,导师工作过程的具体指导、管理,导师的考核等工作。教学办建立导师工作档案,纳入教师教学工作档案,统一管理。

第三章 任职资格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在思想教育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2.教学理论扎实,专业基本技能和公司产品技能娴熟,知识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

3.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和较丰富的教研经验,教研成果突出。

5.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第四章 导师职责

1.积极更新公司产品理念,努力把握学科前沿动态,引领员工树立现代教育理念。

2.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帮助员工形成良好的职业意识和专业情感,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和技能。

3.帮助员工了解本专业培养规格、培养方案计划的要求。对员工进行生活指导、生涯规划指导和学业规划指导,并为员工考研和就业提供有效服务。

4.根据员工的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人特点指导员工选择专业方向、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对学习过程中员工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给予指导和帮助,指导员工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5.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指导员工参加科研活动和调查研究活动,培养员工的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指导员工完成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

6.重视对员工专业技能的训练,指导员工的见习实习活动。

7.每学期与员工集体交流研讨,带领员工参加科研及调研活动、指导员工参加各类比赛、指导员工完成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1.掌握所指导的学习情况和学习进度。每位导师每学期对每个员工的指导不低于2次,开学和期末应各有一次,在一学期内导师与员工自行约定指导时间、地点及方式。

2.做好相关指导表格的填写和资料的归档。指导过程中产生的图片、资料及相关记录,每学期结束后,交教学办归档,作为导师工作量考核重要依据。

3.凡发现员工学习或生活方面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须及时向学院及有关部门反映。

4.学院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导师的聘任及考核,导师在对员工的指导过程中,如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考核不称职者,取消其导团队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5. 本科生指导是每个教师的权利,更是每个教师的义务,根据《太阳集团tyc4633职称申报条件》《太阳集团tyc4633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办法》等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每名思政课老师每年跨年级指导数不少于2人,没有参与指导员工或指导数量不足者,在各种评优评奖、年度推优、职称评审中将不予推荐,并扣发岗位津贴相应项目。

6.未尽事宜,由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第六章 导师待遇

导师工作量每年按员工数量折算成教分,具体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指导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根据学校教务处划拨的指导费,全额发放给指导老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发放工作量,并取消其导团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