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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yc4633图书资料室管理办法

2021-12-05 11: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图书资料室建设和管理,发挥图书资料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师生教学、科研等活动提供文献阅览、情报咨询和信息服务,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图书资料室主要采购与学院学科专业领域密切相关的期刊、图书、报纸等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性文献资料。其中,专业期刊尤其是专业性核心期刊,应保持订阅的连续性、系统性。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职责划分

(1)分管学院教学副经理负责专业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教研室、专业教师积极配合专业图书资料的采购,提供采购书目建议。

   (3)图书资料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图书资料采购和管理,并接受图书馆业务指导。

第四条 图书资料室管理员在学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 负责起草制定专业资料室的规章制度;   

(2) 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编、上架、借阅、修补等管理工作;

(3) 负责期刊、报纸资料的登记、上架、借阅、修补等管理工作;

(4) 负责教学改革资料和学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5) 负责指导读者检索期刊、图书等文献资料;   

(6) 负责进行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资料的二次开发;

(7) 与图书资料室职能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图书资料采购

第五条 以学校每年下拨二级学院的图书资料购置经费为图书资料室的主要经费来源。必要时学院亦可从学校的其他行政事业性经费中适当投入。

第六条 图书资料采购必须符合学校的采购规程。原则上由专业教师提供采购需求,教研室汇总交资料室管理人员按学校要求采购。经学校批准,亦可组织专业教师代表前往相关文献卖场现场采购。

第七条 每份期刊收到后,图书资料管理员应加盖图书资料室专用章,并及时登记、上架。每份报纸收到后,及时上架和更新,供读者阅览,并在每个年度结束后,及时将杂志、报纸进行收集、整理,按照学校图书馆规定的装订和分类标准及时装订成册,作为过刊予以分类、编目、典藏和借阅;每批图书资料(含外文图书(订购回来后, 采用统一的分类方法、统一著录格式,及时分编、加工、录入学校图书管理系统并排架借阅。

第四章 图书资料室的管理

第八条 建立图书资料入库登记制度,并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实行建帐管理。公司资料室应通过校园网与学校图书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并实现图书资料室图书资料在编目、加工、典藏、借还、查询、检索等方面的全校性资源共享。

第九条 建立健全科学的图书资料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室作用。图书资料室管理制度应包括开放制度、借阅制度、开架管理制度、损坏赔偿制度、安全卫生制度等。

第十条 图书资料室应按照学校相关部门的要求加强建设和管理,做好图书资料收发、借阅的详细记录,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提高图书资料的借阅率,并接受学校的相关考核和评估。

第十一条 读者应自觉遵守图书资料室管理规定,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自觉爱护图书资料干净、完整,不撕页、拆页或在图书资料上做记录。期刊、报纸带出室外,须征得图书资料室管理员同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未规定的事宜,按学校图书馆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专业资料室制定、修改和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